据悉,上周,国家发改委发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将重点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
针对污水和垃圾处理,专项将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针对节能减碳,专项将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以及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在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方面,专项将支持各地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项目建设。其中,循环经济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降解塑料项目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等。
针对环境污染治理,专项将重点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及重大环保技术示范等。具体为支持臭氧未达标城市和重点区域城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项目;支持通过第三方评估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支持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设备提升改造示范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