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26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正深入研究、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目前主要思路已基本成熟。
柏仇勇表示,还将加快推进碳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的制修订和落实。鼓励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温室气体集中排放监测先行先试。
规划总体概括为“四个提升”
柏仇勇表示,“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主要思路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提升”。一是提升整体性,构建“大监测”格局;二是提升系统性,建立“全覆盖”网络;三是提升协同性,加快“高质量”转型;四是提升创新性,夯实“现代化”能力。
其中,着眼“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统一规划建设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目前,“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等监测网络已完成优化调整并有序运行,正在重点推进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碳监测试点工作。
运用天地一体化技术手段,大力提升监测网络感知能力、技术实验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智慧分析应用能力,推进监测产学研用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
柏仇勇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法制建设和顶层设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修订,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鼓励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监测先行先试
柏仇勇透露,生态环境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碳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准备开展三项试点。
一是排放源监测试点。鼓励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温室气体集中排放监测先行先试,加快技术标准研发与监测结果比对,探索实测结果在企业排放量核算与交易、减排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据悉,生态环境部此前已经开了10个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先行先试座谈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重点城市监测试点。结合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基础,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CO2、CH4等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试点,组建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网,探索自上而下的碳排放反演。
三是区域监测试点。推进国家大气背景站温室气体监测设施提标改造,结合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监测,提升区域和背景尺度温室气体监测能力。
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三方污染源监测运维机构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问题,柏仇勇回应称,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加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的法定监管主体地位,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管权限,对违反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排污单位等,视情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限期或者终身禁止从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责令停业、关闭等处罚。
二是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对符合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造假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同时,用好环境保护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用评价等经济手段,让造假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营造“不敢假”的氛围。
日前,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公安部已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集中部署开展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监测违法犯罪行为。
购买国六车辆将具备长期的优势
自2021年7月起,全国范围将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据介绍,为推进标准顺利实施,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和相关零部件配套企业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已有38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922款发动机、73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23744个车型按照重型车国六标准要求完成了开发和验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对于车主来说,购买国六车辆将具备长期的优势。”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认为。
在他看来,一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国六车和新能源车一样具有通行优势。另外越来越多的大型优质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优选国六车进行运输。二是使用成本更低。国六标准中首次增加质保要求,后处理装置等部件发生故障或损坏而导致排放超标,由生产企业负责维修,无需车主承担费用。国六标准提出了排放和油耗联合管控要求,不会产生油耗增加的问题。三是车辆年检省时省事。国六标准要求重型车生产企业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设备。对于远程监控排放合格的车辆,可以根据地方政策免于环保上线检验,这将有效降低检测时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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