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根据2019年8月27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关于召开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期终复审案听证会的通知》,听证会报名已于9月6日截止。现将有关会议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1号楼1428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及日程
本次会议听证事项为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和公共利益相关事项。听证日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会议于8:45开始报到。请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纸质会议通知至传达室登记,并于9:15前进入会场。请各利害关系方严格按照报名人员参加会议。
2.听证会期间,参会人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
3.发言人应当按照附件中规定的顺序陈述观点,并承担发言内容中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的保密责任。一方陈述观点期间,其他参会人员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对发言人的内容进行提问或者辩论。
4.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的,发言人应当给予充分合作。听证会主持人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制止。
5.听证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档。未经许可不得将录音、录像设备带入会场。
6.听证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7.各利害关系方可在会后根据发言情况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于9月23日前提交,包括一式3份文本(公开、保密版各3份)及相应电子版。
联系电话:010-65198760、65198924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9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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