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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 苏应急函〔2021〕42号 | 制发日期 | 2021-03-03 |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1年度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3日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2021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主线,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厅党委决策部署,固化“一年小灶”制度成果,细化“三年大灶”工作目标,按照“两个不放松”总要求,聚力重点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紧盯短板弱项,夯实基层基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危化品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五个持续提升”――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化建用水平,持续提升化工园(集中)区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团队和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持续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质效。
“五个持续压降”――持续压降危化品生产企业数量,持续压降重大危险源企业数量,持续压降高危工艺企业数量,持续压降传统硝化工艺企业数量,持续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切实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持续推动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1.凝聚安全监管工作合力。按照“急起来、沉下去、担起来、新起来”的新要求,统筹全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盘棋,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保持“开小灶”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构建上下有效沟通、思想高度统一、工作步调一致、政企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每季度召开设区市业务处长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重点,破解工作难点,大力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条线工作的贯彻力、执行力、落实力。
2.扎实推进各项专项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21年度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本部门2021年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按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要求,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面辨识、评估、报告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充分发挥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联席办作用,建立危化品使用单位基础信息系统,统筹推进全省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一图一表”;完成医药行业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工作。
3.持续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建立危化品建设项目部门联动审批机制,推进各设区市制定危化品“禁限控”目录。督促各设区市制定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积分制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源头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制度,实现省市二级现场核查高质量全覆盖,坚决把责任和压力传导至企业和中介机构,切实提升许可证现场核查质量和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不见面。
4.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统筹省市县制定危化品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不重复检查的原则,持续开展危化品重点企业深度检查指导,省级不少于15家、重点设区市不少于15家,其他设区市不少于10家,重点县(市、区)不少于10家,其他县(市、区)不少于5家(不足5家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深度检查指导的精准性,并严格按照《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信访举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四个清单”、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以及深度检查指导的问题隐患,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梳理,细化措施,全面整改。
5.持续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督促全省29个化工园(集中)区落实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整改建议,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化工园区风险管控能力再升级,对2个B级化工园(集中)区实施建设项目限批,年底前完成提档升级。推进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安全总监和不少于10名专职监管人员,化工集中区配备专职监管人员不少于6名,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专职人员75%。按照《化工园(集中)区封闭化管理建设指南》,全面推进全省化工园(集中)区封闭化建设,推动化工园(集中)区实现封闭化管理。
6.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改;强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善安全管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本质安全诊断治理核查工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储存(包装)”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持续压降易燃易爆炸等高危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大力推广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7.大力提升信息化建用水平。组织解读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三个地方标准,年底前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督导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验收指南组织专家完成验收,大力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和数据应用,采用系统对接的方式由化工园区、县(市、区)、设区市逐级归集数据到省平台,对安全风险管控、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管理、特殊作业管控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为危化品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8.持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危化品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计划,采用网络自学、集中教学、到企业跟班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新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的要求,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级集中开展危化品企业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案例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设区市负责培训其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增强企业主动安全的内生动力。督促各地进一步摸清属地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学历和专业结构,推动企业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利用高校资源开展校企联合办班,提升企业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专业化实训基地,提高企业工艺操作、仪表自动化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能力。
9.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支撑作用。修订危化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制定专家工作守则,建立省级危化品安全专家调用平台。开展专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解读、事故案例专题培训,统一项目审查、现场核查、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尺度标准,增强工作的精准性;开展专家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和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实施动态管理。加大中央企业帮扶苏北五市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驻点专家支撑作用,建立企地双向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中央企业整体优势资源,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地方提出帮扶项目,实施项目化帮扶,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区域安全水平。
10.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组织烟花爆竹监管干部集中培训,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管理规定,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深入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企业强化经营流向管控,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高后果区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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