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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 苏应急函〔2021〕19号 | 制发日期 | 2021-01-29 |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提高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实现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整体可控,依据《江苏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推进全省化工园(集中)区加强力量配备,加大安全投入,加快问题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督促化工园(集中)区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制定“一园一策”整改方案。
二是督促化工园(集中)区落实“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安全风险D类的化工园(集中)区,抓效果巩固;安全风险C类的化工园(集中)区,抓能力提升;安全风险B类的化工集中区,抓问题整改。2021年底前,2家安全风险B类的化工园(集中)区,升级安全风险C类化工园(集中)区。鼓励所有化工园(集中)区争创安全风险D类化工园(集中)区。
三是督促化工园(集中)区及时修订、调整各类规划,明确化工园(集中)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明确化工园(集中)区用地性质,合理确定化工园(集中)区缓冲带和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四是督促化工园(集中)区按照《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封闭化建设指南(试行)》,全面推进化工园(集中)区封闭化建设。2021年底前,全省29家化工园(集中)区17家要全部实现封闭化管理,其中安全风险D类的7家化工园(集中)区,要全部实现封闭化管理,安全风险C类的化工园(集中)区,10家要实现封闭化管理,其余的化工园(集中)区要基本实现封闭化管理。
五是督促化工园(集中)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一体化平台,将企业基础信息、风险隐患数据、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和库区)实时在线监测监控相关数据、关键岗位视频监控、安全仪表等异常报警数据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
六是加快推进化工园(集中)区消防站提档升级,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不低于特勤消防站的标准配备人员和车辆装备;按照《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等要求,加快化工园(集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公共管廊和公共事故应急池对标建设、提档升级。
七是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并配备安全总监,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少于10名,化工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少于6名,危险化学品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有化工专业背景配比不低于75%。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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