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自2019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所适用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本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中国大陆以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问卷、中国大陆生产者问卷(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问卷。
二、本通知发出之日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当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答卷,并自问卷发放之日起三十七日内将答卷送达调查机关。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贸易救济调查栏目(网址:http://trb.mofcom.gov.cn)下载问卷。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人:张金定、黄苏齐
电话:(8610)65198053、65198924
附件: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9年7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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