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条
01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
02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03对违章行为不制止。
0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05 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06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07 承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08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09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10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1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12 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14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15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16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17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18 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9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20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请个人和企业自查,拒绝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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