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碳核查的话题单独拿出来讨论,是因为碳核查,相对于标准和界定之类而言,更是个技术活,更是一个大难题。
五十二、什么是碳排放核算?
简单说,就是在确定边界后,核算边界内的碳排放。大到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小到一个企业。由于碳排放核算方式存在差异,核算的结果往往也会大相径庭。
碳排放核算可以分为组织层面和产品层面两种计算方式。对应的国际核算标准分别是ISO14064-1和ISO10467。但通常来说,ISO系列的核算标准都是在核算总体架构上提供指导,真正计算所需要的数据,还需要参考其它的标准与资料。详见下表。
五十三、为什么碳核查难?
先看一则新闻:今年3月2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赵鹏高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建议。来自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的专家参加座谈。凡是由发改委召集开会研究座谈的事,肯定都是顶层设计之类的。
1.啥事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核算体系、摸清碳排放“家底”,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开展碳达峰前景分析的基本要求。下一步,环资司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尽快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简明适用的碳排放核算要求,明确核算边界与核算方法,指导各地区各行业扎实开展碳排放摸底和达峰前景分析。
2.难吗?目前官方发布的碳核算有关指南,包括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发布的一个区域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25个企业碳排放核算指南,还有国标GB/T 32150-2015和下面的10个行业核算标准,后续又打补丁打了8大工业15小行业的补充数据报表,看起来算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了。但会上认为这些指南不够科学合理和简明适用。可见碳核查的内容太庞大、太不系统、太不统一了。
五十四、不同行业的碳核算《指南》/《标准》排放因子确实不同
这里引用公众号《老王聊碳中和》的一篇文章的数据。该文章清楚地描述了同样的燃料在不同的行业排放的系数不一样、单位热值含碳量不同等问题。
1.同样的燃料,换个行业咋排放系数就变了呢?这固然有行业不同其氧化率不同或者对燃料质量要求不同的因素在里面。但其重要原因是编这些指南和标准的机构不是一家,而他们在引用排放因子时并没有统一的引用标准。所以造成了同一燃料N种排放系数的情况。
2.单位热值含碳量也同。也是因为不同行业的排放因子不同。
3.就连碳酸盐这一种排放因子,也会有3种不同的有效数字。所以,一致性原则在企业碳核查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相关标准应该统一出自一个文件,所有相关排放因子也应该统一,当然也包括有效数字。这样一个行业一个《指南》/《标准》且相互不统一很难保证一致性原则。
五十五、如何在不同的行业和企业间碳抵消?
与上述的标准不统一,同样还有环境权益的标准,也是出处较多,差别很大,争议也较多。主要是注册机构、项目类型和签发时限的差别。
1.注册机构。一般认为联合国UNFCCC和黄金标准委员会(Gold standard)签发的环境权益质量更高,而地方标准如国内的CCER,以及自愿减排市场签发的VCU,相对来说适用范围就窄一些。
2.项目类型。造林和基于自然解决方案产生的环境权益最受市场追捧,其次是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再其次则是沼气回收等项目。但项目类型的追捧程度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早期的时候,造林项目曾经因为存在山火导致固定的碳重新释放到大气的风险而不被重视。在未来,随着风电光伏项目的井喷,相关的环境权益也可能慢慢被市场冷漠。
3.签发年限。最理想的状态是项目当年产生的减排量用于抵消企业当年的排放,但存在很多环境权益已经签发了很多年,即很多年前产生的减排,用来抵消现在的排放,这显然会受到质疑。
从标准的角度上来看,如何合理地选择符合碳中和要求的环境权益,让碳中和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将是判定该标准好坏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
五十六、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碳核查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介绍
(1)做好企业碳排放底数的统计工作,建档立册,摸清家底。这一点非常的重要。
(2)跟踪和监测企业碳排放量,完善计量体系。
(3)建立碳排放管理人员库,建全碳排放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特别是在行业推广设立“碳排放管理员”这一新职务。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监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现状;统计核算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情况;购买、出售、抵押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权;提供企事业单位碳排放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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