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和相关七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方案实施范围: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体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
江苏省徐州、连云港、宿迁市,安徽省淮北、阜阳、宿州、亳州市参照执行。
主要目标为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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