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19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关于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起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试行)》)。现就《管理规定(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 电子邮件:tixichu@cnipa.gov.cn
2. 传 真:010-62083171
3. 信 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保护体系建设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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