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工信厅信管函〔2021〕279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1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工信厅信管〔2019〕78号)部署,经地方推荐、企业报送、专家评审,现将“5G+工业互联网”第二批十个典型应用场景和五个重点行业实践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产业合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积极搭建产需对接合作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产业组织等相关单位深化交流合作,为典型场景复制推广、产业生态完善提供基础支撑,增强发展动能。
二、强化应用推广。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标杆企业,立足典型场景输出应用部署方案和商业合作模式,为行业内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提供具体实施方案,为其他工业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提供参考路径,切实提升“5G+工业互联网”应用发展水平。
三、拓展实践领域。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相关单位借鉴已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5G+工业互联网”二十个典型场景和十个重点行业应用实践,紧扣行业领域特点需求,挖掘更多应用场景,推动“5G+工业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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