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件号 | 苏市监标〔2021〕253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26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传播标准化理念,提升标准化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决定2022年联合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现将试点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 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
4. 当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它支持。
5.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健康、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 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
7. 已申报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范围)。
二、申报领域和申报单位具体要求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
1. 申报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等“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步申报。
2. 申报单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主导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含已立项项目)。
(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
1. 申报领域:《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服务能够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及优势,对行业内其它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有助于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
2. 申报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其中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1. 申报领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管理、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通过标准化试点建设能够支撑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助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
2. 申报单位: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能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三、申报流程
(一)集中上报。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级以上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将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商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二)专家论证。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从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是否重复申报、是否属申报范围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试点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经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质询答辩后,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三)项目下达。省市场监管局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下达2022年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
四、其它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将本通知对口传达至本级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辖区内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广泛宣传标准化试点建设目的、意义、做法。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推荐标准。做到开放申报试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推荐行业、区域内相关单位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优选市级优秀标准化试点项目、地方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党政创新社会治理项目,确保推荐项目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力求完整、真实,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不予推荐。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公文、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1月20日下班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4019898@qq.com。
联系人:汤牛明,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25—68952672;缪新,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25—8339244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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