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2-01-11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根据《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苏科条发〔2016〕335号)、《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全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部署,经信息公示、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及厅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现将2021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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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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