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文件号 | 苏工信中小〔2022〕20号 | 制发日期 | 2022-01-17 |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分工,畅通投诉渠道,健全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指导广大中小企业依法依规反映诉求、提供投诉材料,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处理投诉部门按照程序限时核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联系人:卞春阳,电话:025-6965275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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