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2-03-01 |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前期下发的《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7号)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申报要求
具备条件的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提交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上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遴选汇总,并于4月8日下班前将附项目汇总表的正式申报文件2份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方式同上。
二、材料及附件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5份(附光盘电子版,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版本和PDF版。PDF版需依据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简介、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1日
附件:
1. 项目汇总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填写)
2. 项目申报表
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5. 项目简介编制要点(内容不超过2500字)
6. 省财政厅“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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