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信部 信息技术发展司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2-11-09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了便于理解《指南》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出台《指南》的背景及主要考虑是什么?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强调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们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指南》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协同、强化科学指引、深化转型认知、凝聚工作合力,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大趋势。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已是大势所趋。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和难点。多措并举推动中小企业科学高效开展数字化转型,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二是助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化数字技术在研产供销服用等各环节的应用,有利于发挥赋能赋值赋智作用,加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模式变革,实现专精特新发展。三是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指引。数字化转型是系统性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性和复杂度。《指南》旨在帮助转型需求方、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明确定位和路径,增强转型合力。
二、《指南》的适用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指南》的适用范围及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需求方,即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旨在引导中小企业明晰转型思路、优化转型实践、提升转型效能;二是供给方,即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旨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供给水平提升;三是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旨在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从易到难。中小企业需充分运用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小快轻准”)的应用和订阅式服务,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优先推动数据资源采集和汇聚,再逐步挖掘数据价值。优先应用成熟的数字化产品服务满足基础共性需求和行业特性需求,同时逐步提升自身数字化能力,满足企业个性需求。
二是由点到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投入资源有限,需明确数字化转型优先级,合理规划转型路径。可以优先从基础扎实、潜在价值高的环节切入,再逐步扩大数字化在业务环节和管理环节的覆盖范围,实现数据贯通和业务协同。
三是长期迭代。数字化转型是渐进发展、螺旋上升的长期过程。中小企业应适时对转型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因时因势优化转型策略,按照“评估-规划-实施-优化”的逻辑闭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久久为功。
四是多方协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不能“单枪匹马”,需多方协同发力。中小企业需增强数字化转型意识和自身能力。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应立足自身优势,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指南》在指导中小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方面提出了哪些路径方法?
《指南》的第二部分“增强企业转型能力”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从开展数字化评估、推进管理数字化、开展业务数字化、融入数字化生态、优化数字化实践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转型路径,旨在充分激发中小企业自身转型动能,按照“评估-规划-实施-优化”的逻辑闭环,科学高效开展数字化转型。
一是开展数字化评估。中小企业需从数字化基础水平、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内外部转型资源等方面进行数字化评估,结合业务环节和管理环节的潜在转型价值,明确数字化转型优先级,切实提高转型效率。
二是推进管理数字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构建与转型适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数字化人才培训,深化跨部门沟通协作,提升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优化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三是开展业务数字化。中小企业在开展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应充分应用订阅式服务、轻量化产品等降低转型成本。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转型,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展基于数字化产品的增值服务。
四是融入数字化生态。中小企业应积极对接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园区/产业集群等生态资源,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协作配套,利用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协同创新。
五是优化数字化实践。中小企业应从数字化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评估数字化转型成效,根据现阶段资源禀赋和转型现状调整数字化转型策略,选用相应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提升转型策略的适配性。
五、《指南》对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供给有何考虑?
《指南》第三部分“提升转型供给水平”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包括增强供需匹配度、开展全流程服务、研制轻量化应用和深化生态级协作等四个方面内容,旨在引导供给方聚焦中小企业特征和实际需求,提升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水平,发挥有效市场作用,助力中小企业深入开展转型。
一是增强供需匹配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基础参差不齐、需求千差万别。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供给方需发挥各自在基础设施、数字技术、行业积累等方面的优势,面向中小企业差异化需求,持续丰富转型“工具箱”,提升产品服务的针对性。
二是开展全流程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通常面临人才匮乏、能力薄弱等挑战,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推进数字化转型难度大。转型供给方需从评估规划、设备改造、系统上云、人才培训等环节提供全方位陪伴式服务,在不同转型阶段帮助中小企业对接产品服务生态资源,推动转型逐步深化。
三是研制轻量化应用。中小企业利润相对微薄,数字化转型资源投入受限。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应加大产品、技术和模式创新力度,发展订阅式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数字化转型。
四是深化生态级协作。供给方主体需深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大型企业可通过应用或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融新模式,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六、《指南》对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指南》第四部分“加大转型政策支持”主要面向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提出了加强转型引导、加大资金支持、推广试点应用、完善配套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五方面工作要求,旨在推动有关部门在技术、资金、服务、人才等方面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源支持,发挥有为政府作用,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转型引导。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遵循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律,降低转型过程中的“认知差”,才能避免中小企业转型“事倍功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因地制宜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强化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多措并举,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转型资金不足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挑战之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三是推广试点应用。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数字化转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推广典型经验,以“先转带后转”。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试点示范力度,推广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典型模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
四是完善配套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包括市场化服务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可有效弥补市场化服务的不足,提升整体服务保障能力。要构建完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工程监理等服务水平。
五是优化发展环境。发展环境对于企业战略制定、市场开拓、产品更新、组织变革等方面至关重要。要从基础设施、评估体系、发展氛围、财税金融、人才培引等方面,优化转型发展环境,加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七、如何保障《指南》顺利实施并取得积极实效?
为确保《指南》有效实施、取得实效,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要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政策开展宣贯解读,帮助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等深化转型认识、增强转型信心,充分调动转型积极性,共同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各地方应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基础和实际需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抓手。动态跟踪《指南》落地情况,准确评估《指南》实施效果,抓实抓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各项工作。
三是做好总结推广。各地方要加强对典型应用场景、标杆企业做法、成熟行业经验等进行提炼总结和推广应用,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质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