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4-01-08 |
近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10年施行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是我国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规定的义务而制定的重要行政法规,为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在履约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的签订和实施,《议定书》的功能由保护臭氧层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在此背景下,《决定》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措施,提升了监管效能,对石化化工行业绿色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氟化工生产第一大国,可以生产几乎所有氟化工产品,其中《议定书》管控的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等氟碳化学品的生产量和供应量均占世界总量的70%以上,是履约国际舞台上的主角。贯彻落实《决定》,严格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是石化化工行业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一是聚焦履约义务,明确行业绿色发展方向。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着眼于《基加利修正案》新要求,《决定》调整了受控物质范围,以便于将氢氟碳化物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进一步夯实了法律制度基础,既为今后履约工作提供了遵循,也更加明确了行业绿色发展的方向。石化化工行业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决定》要求,增强行业履约意识,落实履约责任,在继续完成好含氢氯氟烃行业淘汰管理计划的同时,严格遵守《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和配额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好生产。在氢氟碳化物替代品研发和生产规划方面,应坚持符合《基加利修正案》要求和产品绿色发展的方向。石化化工行业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履约历程中为保护臭氧层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未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征程上,也必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优化监管措施,提升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效能。《决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对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有关生产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采用联网传输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石化化工行业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管理,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按标准采购安装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传输准确及时。
三是强化法律责任,保障履约计划实施。《决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罚款数额,完善处罚种类。石化化工行业多年来一直在呼吁,政府应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营造公平营商环境,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可以相信,《决定》一定会对石化化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履约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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