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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化工网 服务平台 公平贸易 预警工作 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公平贸易工作站等联合举办"出口和供应链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专题培训研讨会"
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公平贸易工作站等联合举办"出口和供应链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专题培训研讨会"
作者:苏化协   发布日期:2024-03-22

3月21日,根据省商务厅指导意见,省钢铁行业协会、省光伏产业协会、省化工产业协会和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在南京联合举办“出口和供应链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专题培训研讨会”。本次会议旨在帮助钢铁、铝、化肥、水泥、电力、氢六大类产品及下游深加工产品出口和供应链企业,有效应对欧盟碳关税,降低出口成本,巩固竞争优势,推动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省商务厅公平处处长李俊、外贸处处长甄莉萍等领导,相关市县商务局、南京海关、金陵海关负责人,特邀专家,以及省级各公平贸易工作站代表、省钢铁行业协会、省光伏产业协会、省化工行业协会、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的相关会员企业代表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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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和监管制度,成为指导中国碳市场运行管理的法律依据,为支持我国碳市场长远发展、助力稳步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生态环境部已开始为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钢铁、造纸和民航等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做准备,并将根据“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推动全国碳市场扩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于2023年5月17日生效成为法律,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该机制要求,进口至欧盟或从欧盟出口的高碳产品,须缴纳相应额度的税费或退还相应的碳排放配额。首期纳入范围的钢铁、铝制品、化肥、水泥、电力、氢气六大类产品的相关生产企业已于2024年3月1日前提交首份报告,钢铁加工产品和铝制品加工产品生产企业也需于2024年8月1日前完成上游供应商(如钢厂、电解铝厂等)数据收集并提交首份报告。欧盟CBAM正式进入实施过渡期并初步形成了以碳排放为核心的新型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扩容、CBAM要求既给出口和供应链企业带来了困扰,也带来了转型发展的契机。

气候视野(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吴必轩研究员,以“欧盟CBAM、出口/供应链的低碳与可持续压力”为主题授课。详细讲解了CBAM概述、CBAM的基本逻辑、CBAM的常见误区、过渡期填表流程以及欧盟市场的“绿色门槛”——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北京电链科技双碳事业部总监郑颖研究员,以“绿色电证”为主题,分别介绍了中国绿电及绿证发展、国际绿电绿证发展、绿电绿证使用实例。她还对RE100背景、RE100技术导则重点、RE100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解析。两位专家的授课内容丰富、精彩纷呈,既有高度的国际视野,又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讲授结束后,两位专家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析。

与会人员表示,将把专家讲授的知识点和应对策略,与自身企业相结合,持续关注政策变化,积极应对欧盟CBAM,持续推动相关产业低碳与可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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