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工信厅消费函〔2024〕299号 | 制发日期 | 2024-07-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化纤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增强化纤油剂有效供给能力,推动我国化纤行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化纤油剂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化纤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油剂企业与化纤企业联合攻关,提高国产化纤油剂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化纤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揭榜。从事化学纤维油剂研发、生产等活动的相关法人单位,或多个此类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应包括至少一家化学纤维油剂生产企业),可根据化纤油剂研发需求榜单(附件1)提出揭榜申请,填写《化纤油剂企业“揭榜”申请材料》(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化信息化主管部门。多个单位组成联合体申请揭榜的,应确定一家牵头单位,将所有参与单位有关情况汇总后统一填写《申请材料》,向牵头单位所在地工业化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参与单位无需重复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主管部门)协助审核企业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填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三)揭榜任务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油剂企业“揭榜”申请汇总推送至“发榜”化纤企业,“发榜”化纤企业就每项需求可选择1-3家“揭榜”油剂企业,由化纤企业与“揭榜”油剂企业自愿确立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项目完成后由化纤企业自主安排验收,通过验收的“揭榜”企业进入发榜企业供应商目录并可继续深化合作关系。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油剂企业积极性,组织具备实力的单位踊跃提出申请。相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化纤企业与油剂企业交流对接,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撑。
(二)揭榜任务实施过程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密切跟踪揭榜单位产品创新及应用进展,适时组织专家调研产品研发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梳理总结协同创新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
(三)鼓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情况,对揭榜单位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为顺利完成揭榜任务创造良好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生 17710368286 吴桐 01068205661)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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