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工信厅高新函〔2024〕450号 | 制发日期 | 2024-11-2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杆和样板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产品打造、高水平产业主体培育和应用场景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方向(参见《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集以下三类典型案例。
(一)标志性产品。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术突破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产品。
(二)领军企业。在未来产业细分赛道中处于领先行列,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代表性企业。
(三)典型应用场景。有利于推动前沿技术、产品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在新型工业化和跨界融合方面具有特色,已经过一段时间验证并取得实效的标志性场景。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具有运营管理主体的产业园区(仅限于申报典型应用场景案例)。鼓励以联合体形式申报。
(二)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征集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原则上每一类案例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填写《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优秀典型案例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版申请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25层,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penglu@ccidgroup.com。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典型案例名单,并按程序对外发布。
四、成果推广
(一)开展宣传推广。借助中关村论坛等活动平台开展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扩大优秀典型案例示范效应。
(二)加强政策支持。对应用成果突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资源配套方面对入选的产品、企业、场景给予支持。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 孙美玉 010-68207279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彭 璐 1803270660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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