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 | 制发日期 | 2025-01-1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现开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
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
4.机电产品再制造。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
(二)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二、推荐程序
(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根据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相关单位填报申请材料,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
(二)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月10日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 蒋鹏 010-68205342)
附件:
1.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
2.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3.工艺技术设备应用实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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