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 ||
文件号 | 苏科资发〔2025〕44号 | 制发日期 | 2025-02-18 |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省基础研究计划将深入实施“1820”基础研究策源行动,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培育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产出重大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成果上走在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按照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类别组织,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一)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重大科技前沿或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从行业和产业发展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1.省资助项目。按方向选人、按人定项目,遴选有能力有潜力的科学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探索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到期后视进展情况给予持续支持。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3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2.省市联合资助项目。建立健全与地方共同组织基础研究的新机制,调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创新研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中,至少应有1家在联合出资的设区市辖区内。共同申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由省财政与相关设区市按1:1共同出资,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50万元。
3.省企联合资助项目。发挥企业“出题人”作用,从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解决行业共性科学问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由省财政与企业按1:3共同出资,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卓越成绩,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领军才能。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分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其中,专题项目按照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组织,打造青年人才成长的梯次培养体系。
1.攀登项目。重点支持极具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探索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提出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催生新学科、新领域、新范式。建立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实施期满后择优予以接续支持。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科研项目,具有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层面同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申报人。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8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8周岁以下申报人。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优秀科研中坚力量为目标,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青年人才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青年基金项目,且已顺利结题;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1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申报人。
4. 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0周岁以下申报人。
5.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探索科学规律,鼓励原创性、非共识和交叉融合研究。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在宁省属单位的项目申报由省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部省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项目申报由各高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其他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2.支持省“应用基础研究特区”建设。由苏州实验室围绕其承担的国家战略任务,择优遴选2个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个省青年基金项目推荐立项。省物理、应用数学科学研究中心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限项。
3.探索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由省“特区”面向全省发掘具有原创性和颠覆性特点的非共识项目,经“特区”负责人实名推荐,出具推荐函,推荐专家对所推荐的非共识项目负有推荐审查责任。被推荐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项资助20万元左右,立项后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4.推荐指标。重点项目,省资助项目每个单位每个专题推荐不超过4项,省市联合资助项目每个单位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不超过2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各单位推荐申报数见附件3。青年基金项目不限推荐名额,项目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时须强化组织、保证质量。
5.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基础科学中心、省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推荐指标,在相应依托单位推荐指标基础上增加。
6.对解决行业重大关键科学问题的青年科技人才,可由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举荐,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或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企业可举荐1项,须认真出具推荐意见并阐明理由,不得超额。举荐项目仍按原途径申报,不占用被举荐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名额。
7.落实省政府《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海洋产业原始创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列江苏海洋大学申报名额。
8.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存在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单位,按照应结未结的项目数核减其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推荐指标。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作风学风优良,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省外科研人员担任省内新型研发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允许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与境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申报项目。
2.申报项目的名称和研究内容须符合计划定位要求。重点项目,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围绕重点领域申报的项目。
3.鼓励和支持青年人员申报本计划项目。各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中,由4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50%。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轻人。
4.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5.关于申报限项相关要求。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可以申报除在研项目计划类别以外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有本计划在研重点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5年度本计划重点项目)。
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6.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7.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8.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9.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10.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关于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单位和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关于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30,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范军 李亮 章政
电 话:025-83616056 83363439 83362665
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朱鸭梅 周瑞琼 阮 俊
电 话:025-85485923 85485921 85485984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1.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2.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申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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