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商务部 | ||
| 文件号 |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8号 | 制发日期 | 2025-10-26 |
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制定了《2026—2027年度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现予公布。
商务部
2025年10月26日
2026—2027年度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钨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
(一)生产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OHSAS18000/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4.已获得出口资质的企业,2022—2024年每年均有钨出口实绩(2022年以后获得出口国营贸易资质的企业,自获得资质年份至2024年每年均有钨出口实绩);新申报企业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货不低于2000吨(相当于仲钨酸铵APT)。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出口供货实绩以经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复核的数据为准。
凡企业所产产品为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或经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视产品具体情况商有关部门研究适当降低标准。
5.获得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二)流通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2022—2024年每年均有钨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
3.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二、锑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
(一)生产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已获得出口资质的企业,2022—2024年每年均有锑出口实绩(2022年以后获得出口国营贸易资质的企业,自获得资质年份至2024年每年均有锑出口实绩);新申报企业近三年年均出口供货不低于7000吨(精锑)或5000吨(氧化锑)。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出口供货实绩以经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复核的数据为准。
凡企业所产产品为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或经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视产品具体情况商有关部门研究适当降低标准。
5.获得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二)流通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2—2024年每年均有锑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
3.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三、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申报条件
(一)生产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获得出口资质的企业,2022—2024年每年均有白银出口实绩(2022年以后获得出口国营贸易资质的企业,自获得资质年份至2024年每年均有白银出口实绩);新申请企业2024年年产白银80吨(含)以上,西部地区新申请企业可放宽至40吨(含)以上。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产量以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产量数据或经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复核的国内销售数量为准。
凡企业所产产品为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科技部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或经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视产品具体情况商有关部门研究适当降低标准。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二)流通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2022—2024年每年均有白银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为准)。
3.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四、相关审核申报程序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申请企业进行汇总,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本行政区域申请企业名单和申请材料寄送商务部。中央企业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商务部。
寄(报)送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钨锑白银);联系电话:010—65197970;邮政编码:100731。封装申请材料的信封或者物流纸箱的表面需注明“事项编号:18013—008”(钨)或“事项编号:18013—009”(锑)或“事项编号:18013—010”(白银)字样。
商务部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将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提出公示异议申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在接到申请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商务将进行备案,并对外公布合格企业名单。
五、报送材料
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申报企业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报送材料真实有效的公函。
(二)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企业海关经营单位编码和企业代码。
(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2025年1—9月按期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五)钨、锑新申报生产企业需提供2022—2024年相应产品出口供货流通企业名单、供货数量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六)白银出口国营贸易新申报生产企业需提供2024年产量证明。
(七)钨出口国营贸易申报企业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
2.OHSAS18001/ISO45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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