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1-05-26 |
为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2),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573239534@qq.com;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4463356(传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联系人及电话:刘洋,010-64463356。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
2021年5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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