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
文件号 | 工信厅原函〔2021〕137号 | 制发日期 | 2021-07-2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石化化工行业智能制造、安全环保水平,经地方及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现将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第一批)予以印发。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力度,为加快推动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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