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文件号 | 苏工信创新〔2021〕399号 | 制发日期 | 2021-08-19 |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工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开展2021年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价将对2020年以前(含2020年)认定的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进行评价,请各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会同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大数据产业处组织本地区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做好评价工作,负责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指导企业按照要求编制材料,确保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一致。评价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2020年度)及所需附件证明材料(附件2)。2020年度新认定的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只需报送评价数据表。
二、请各市工信局于2021年9月30日前行文将企业评价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光盘一份,工作总结提供word版,评价数据表提供excel版)和《2021年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我厅(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三、如有企业发生更名、变更情况的,请附有关证明材料(附件4)。不参与评价的企业,视同放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评价材料格式》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jiangsu.gov.cn/)“政策法规”栏目相应文件中下载。
联系方式:技术创新处 025-6965281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025-69652687;大数据产业处 025-69652633。
附件:
附件3:2021年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汇总表.xls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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