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文件号 | 苏工信融合〔2021〕324号 | 制发日期 | 2021-07-13 |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培育打造一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样板区。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遵循“聚焦重点、科学布局、示范引领、联动发展”的原则,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发展,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着重在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创新生态构建、平台建设应用、制造业转型升级、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在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申报对象
省内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省内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申报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按照《江苏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和管理细则》实施,须满足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条件(附件1)。
四、支持政策
对基地内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培育以及工业互联网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解决方案遴选、标杆工厂建设等专项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对基地整体开展区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和申报国家级相关示范基地(区)给予优先支持。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工信部门会同产业园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5室)。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所在地工信部门推荐意见,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证明文件,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附件2)。证明文件和申报书一式5份,A4双面打印,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到联系人邮箱(1581288769@qq.com)。
对已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各设区市和园区要按照管理细则加强建设和管理,年度质量评估和复核工作将于年底前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维亚,电话:025-69652605。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2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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